11樓排練場3

舞台大小L16.3mxW10.3m(共51坪)
座位數160人
場地費用$ 2,600 /時段 起
場地位置臺北表演藝術中心

場地平面圖
場地費用

排練(平日)

上午 $2,600 /時段

下午 $3,500 /時段

晚上 $3,500 /時段

排練(假日)

上午 $2,600 /時段

下午 $3,500 /時段

晚上 $3,500 /時段

非排練(平日)

上午 $10,500 /時段

下午 $14,000 /時段

晚上 $14,000 /時段

非排練(假日)

上午 $10,500 /時段

下午 $14,000 /時段

晚上 $14,000 /時段

超時費用

排練:1,400/小時
非排練:5,600/小時
場租費用補充說明

保證金 $5,000 /檔

費用包含項目

一、時段區分:
1. 時段:早 09:00-12:00、午 13:00-17:00、晚 18:00-22:00
2. 超時時段:22:00-次日早上 09:00
二、場地使用保證金:5,000 元/每室/檔
三、以上費用不含技術及前台人力。

備註項目

一、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,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。超時一小時及未滿一小時者,以一小時計費。
二、申請人租用時段應包含陳設、佈置及場地清潔恢復至原狀。如有任何毀損破壞,由申請人負責支付修復費用或照價賠償。
三、攜至場地之個人財物、排演大、小道具及消耗品等,請自行妥善保管,本中心不負任何保管責任。
四、申請人於租期屆滿前請將一切自有之物件搬離並恢復原狀,若未如期清除,即視同廢棄物,本中心無需通知或催告即有權為任何之處理,處理所需費用及所生一切損害,概由申請人負擔之。